法学学位论文需要“研究方法”吗?
作者简介:树先生,某高校民法教师。
毕业论文季是一年一度高校师生相爱(划掉)相杀的好时节。很多高校老师在这个期间会呈现出惊人相似的诉求,典型如精神损害赔偿请求,工伤抚恤金请求,辞职出家请求,明日退休请求等。吐槽之余,面对(确实想认真写的)学生的委屈“没人教过我怎么写”,部分老师或会吐槽“你都大学生了难道还不会怎么写论文吗”,但也有一种反思“我们的教学是否还欠缺了些什么”。
人非生而知之者,尤其写论文,走上这条路在高校谋饭碗的人应当多有体会。一篇学位论文的写作,至少包括问题意识、文献综述、法学方法以及其他方法的运用三个层面。哪怕是资深学者,这三件事也未必容易,更不要说在大学阶段要应付管理活动(开班会、班导教育关心等)、社团活动、感情relatedactivities、考研出国、综合课、专业课的学生。所以“大学生”并不等于获取被动技能“写论文”,相反,如果我们真的把写论文当回事,承认它是一种连自己都未必掌握好的技能,那可能应该想一下如何去点亮这一技能点。
今天在票圈看到对于学位论文传统艺能“研究方法”中“文献研究法”的吐槽,突然觉得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切入点,遂决定借题发挥,谈一谈我个人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的一些体会,供同行批判。
一、“文献阅读法”的前世今生
至少在本学科,“研究方法”是每篇学位论文必备的环节。论其地位,连鸡肋都不算。大多数有经验的学长均会告知诸师妹,答辩时老师先看参考文献有没有引他的大作,其次看致谢里面有没有提到他(哪怕从来没接触过),连正文都不见得会看,更别说研究方法了。再加上,所谓研究方法来来去去不都那几个,还能吹出花来吗?从实践来看,这一理念经由长期惯行与内心确信,逐渐获得习惯法的效力:构成要件:随便写(抄)+法律效果:noonecares。因此,“文献研究法”这个在法学中显得非常反常的研究方法,悄悄地存在了很多年。
说它反常,是因为对法学来说,哪有不读文献凭空出来一篇文章的道理?而从文义来看,“文献研究”是写作的必备环节,哪有资格成为一种方法?将之列为研究方法,仿佛在说“读原书是写读后感的一种方法”。这不禁让我疑惑,这个方法从何而来。
在知网,用“文献研究法”在“全文”精确检索,出来的结果让人震撼。于是我按照时间排列,找到了最早的一篇:牟清,孙丽民.运用程序训练法早期消除拦网心理障碍的研究[J].哈尔滨体育学院学报,(01):41-47.
在本文中,作者对“文献研究法”做了如下描述:
由于作者并未列出参考文献,因此我也无法了解从何而来,但这篇文章是体育学的,我觉得或许作者提出这个方法有其考虑,可能是因为传统上体育学重视训练,对理论
本文编辑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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